• 一直欣赏这样一种爱情:没有太多的轰轰烈烈惊天动地,有的是象流水一样绵延不断的感觉;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花前月下,有的是相对无言眼波如流的默契……这该是一种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的感觉吧,在陌生的人群中,在迷失和彷徨间,你却始终安详而从容——因为你知道,冥冥之中,自有一双属于你的双手,它们紧紧地握住你,陪你走过所有的阴天和所有的艳阳天,直到一生一世。

      在我们平凡的生命里,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琼瑶式的一见钟情,没有那么多甜蜜得催人泪下、痛苦得山崩地裂的爱情故事:在百丈红尘中,我们扮演的是自己,一些平平凡凡的生生死死的普通人。于是我们珍惜爱情,珍惜迎面而来的、并不惊心动魄的感情。

      在这种爱情故事里,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不一定是要一见钟情的,最初他们可能会象陌生人一样擦身而过,象最平常的朋友一样,见面只打一声招呼,笑一笑,然后远去。之后有一天,在暮色里,你忽然发现她的背影竟是如此的让你心动;一种让你心疼的怜惜就这样不经意地撞中了你,你这才发现,不知不觉地,习惯了擦身而过的她已经走入了你的生命,于是你们就开始了一段美丽的爱情。

      爱情都是美丽的,虽然你们的爱情或者并不动人;恋爱中的人们都是美丽的,虽然你们或者都很平凡。舒婷描绘过这样一道风景:大街上,一个安详的老妇人和一个从容的老人微笑着,从不同的方向面对面地走近,走近;然后是微笑着,鼻间顶着鼻间地站着,双手紧紧地系在一起,身后西下的阳光把他们的头发和笑容染成一片暖暖的黄,身旁的人们被他们的幸福染成一片温暖。

      起初你们还在怀疑这种爱情,因为它毕竟不象当初设想的那样完美、那样精致、那样浪漫。那只是淡淡的一种感觉,没有大喜也没有大悲,没有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也没有魂断蓝桥——只是一种手牵着手,并肩漫步的感觉。他们说婚姻是一座围城,进去了的想出来;而你们就这样手牵着手,坦坦然然地一起走入围城里,互相扶持着,把许许多多毫不动人的日子走成一串风景。这么多年了,回忆起来,所有平凡的片段,所有曾抱怨过、曾怀疑过的时光其实是生命中最温馨的篇章;所有淡淡的日子,其实都是象“空山灵雨”一样,淡得韵味绵长。

      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这该是一种并肩站立,共同凝望太阳的升起、太阳的落下的感觉;该是一种天变地变情不变的感觉。

      他们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,可总有些东西是地久天长海枯石烂的。天上比翼,地上连理,总有一种爱情,是象山一样执着,象海一样深沉,象天空一样广阔的。在下雨的时候,你在车站孤伶伶地望着分飞的雨线,你的心情是无可奈何的沉郁。这时从旁边伸过一把伞来,为你遮住了分飞的雨丝和阴暗的天空;你不用回头,便知道是如山如海如蓝天的他正站在你的旁边了,便有一种极温暖极踏实的感觉涌上心头:雨丝就让它分飞吧,天就让它阴暗吧,此时你已有了一把伞,而你的心情也因此而阳光灿烂。

      他们说时间可以让一切蒙上灰尘,可总有些东西是历久常新的。牵在你的手中,所有的人生、所有灿烂或不灿烂的日子都变得崭新而明媚。时光它总是在不停地走,回首之时不觉以是满身尘垢;你却仍然愿意蒙上眼睛,毫不保留地把双手都交给这生生世世的恋人……

      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当你哭泣的时候,有人陪你伤心,倾听你诉说,为你抚平凌乱的发和憔悴的颜容,告诉你明天依旧阳光灿烂;当你笑容明媚的时候,整个世界都和你一起明媚,而他静静地站在一旁,微笑着看着你和阳光一般地灿烂……

      这该是一幅两个人同撑起一方天空的风景,象两棵独立的大树,你们共同撑起一方天空,枝叶在蓝天下盛放,树根在地底下相互扶持。风也罢霜也罢,雨也罢雪也罢,执子之手,每一刻都是如此的美好,每一刻都是一首动人的情诗,每一刻都值得用所有的时光去回味……
     
      ——也许也不回味,只是紧紧握住你的手,什么话也不说,慢慢地陪你走过今生今世,来生来世……
  • 由于计划生育,父母只生下我一个女儿,父亲是个吝啬鬼,从来没给我买过任何一样东西,哪怕是零食,母亲比较同情我,有时会偷偷的给我买些食品,还不能被父亲看见,而父亲还是个大孝子,对待他的母亲是百般细心,一些自己不舍得吃的点心,省下来给奶奶送去,平时家里做一次好的饭菜,父亲都会拿个盛饭的碗盛一部分送给奶奶,母亲为了此事,没少和父亲吵架,然而父亲固执的性格没有人可以使他改变,所以母亲一直都有一种怨恨的心里!
      奶奶是个蛮不讲理的人,爷爷在我父亲7岁的时候就过逝了,她一生中一共生下了9个孩子,其中4个女儿都夭折了,留下的5个都是男孩,我的父亲是最小的儿子!不光是我的母亲和奶奶不和,她所有的儿媳妇都跟她和不来,这也是奶奶最可悲的地方,直到现在都还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生活!
      记得在我6岁时候的一天,母亲晚上眼睛红着对我说让我早点睡觉,她要出去一下,我不敢多言,自己乖乖的睡去了,可是到了晚上10点多,(那时候一般是不到8点就会睡觉)还不见母亲回来,父亲也不知道去哪了,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,我害怕急了,大哭了起来,(也许是做了恶梦把我吓醒了)隔壁的阿姨听见哭声过来看看,连哄带骗的把我哄睡了,不知道父亲是什么时候回来的,反正到了第二天都没有见到母亲,父亲问我母亲去哪里了,我如实的告诉他,昨晚发生的一切,父亲听后骂了一句,说母亲走了,真是狠啊!我不由得心酸起来,母亲为什么要走,为什么要抛弃我,父亲无语!
      不知道过了几个月,母亲回来了,见到我把我拥在怀里,哭了起来!
      接下来又回到了以往的日子,母亲依然是那样怨恨父亲,他们不止一次的要离婚,但又因为各种原因都没有离成,一直到我10岁的那一年,父母的单位在这时候从红火到倒闭,他们都下岗了。
      正好我有个伯伯在外省开了一家酒店,就让父亲去他那里帮忙,父亲过去了,每个月或多或少寄些生活费回来给我和母亲,母亲是个粗心而且不会过日子的人,每个月的钱都是早早的都花光了,这样我人娘俩只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。到了暑期放假,母亲嫌我碍事,就打电话给父亲,让他把我接过去。父亲没办法,只好把我接过去了,伯伯有个儿子,长得挺可爱,白白胖胖的,父亲一直都很喜欢他,因为父亲是个重男轻女的人,在这两个月中,每天我能看出来父亲对他的关爱远远胜出了对我的关心,对堂哥是宠爱有佳,对我却是不管不问,有时我和堂哥会吵架,甚至打架,伯伯说我骂我,我也就忍了,可是就连父亲都袒护着他,我真的很难受,那种滋味没人能体会的到,好几次我都是哭着要回去找母亲,可是堂哥在那没人玩,父亲不送我回家,就这样我一直在那里呆到了开学。过的没多久,由于伯伯的经营不善,酒店很快就倒闭了,父亲只好反回到家乡。
    面对现实的问题,父亲开始筹划做生意,就在我姨妈家租了一间门面房,这一年,他们又开妈闹离婚,但是只是平平淡淡的,因为父亲是个爱面子的人,他们俩人偷偷的去了民政局把手续给办了,这事我是后来从奶奶的嘴里听说的,因为父亲几乎所有的事情都会跟奶奶说,所以奶奶知道的事情很多,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当初是把我判给了谁。父亲做生意很累,看见父亲渐渐消瘦下去,我真的从心底心疼他,有时家里的家务几乎我全都承担了。那时邻居们都说我很懂事。
      母亲搬了出去,我就是这样每天这边呆一会,那边呆一会,总的来说我还是比较喜欢去母亲那边,因为母亲会给我买一些平时吃不到的东西,而父亲就不会。母亲搬出去的日子,我几乎晚上都没有怎么睡好过,和父亲在一起,父亲会说母亲的不是,和母亲在一起,母亲会说父亲的不是,就这样,我的学习成绩一降再降,跟本没有心思去学习。
      一个月以后,母亲的住所多了一个陌生的男人,听说是个丧妻的男人,是别人给母亲介绍的,那个男人也有个女儿,比我大,母亲要我叫她姐姐,其实我并不恨母亲,因为父亲这样对待她,我觉得母亲是不值得的,我叫那个女孩姐姐的时候,母亲很高兴,这个时候父亲开始注意母亲了,把我叫回去问东问西,我也如实的告诉了父亲,想让他死了这条心。让母亲找她的幸福去吧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父亲居然要阻止母亲和那个男人的交往,父亲这个人最让人放心的一点就是他不花心,别人都说每个男人都是会花心的,不花心的男人是因为他还没有能力去花心。
      父亲先是开导我,说如果母亲要是再结婚了,都不会再要我了,男方是不可能能容得下我的!这样的话虽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但是也是有道理的,我开始劝母亲。再后来父亲要我把母亲叫到家里来(以前的家),母亲刚开始不愿意回去,但是经过父亲和我的一哭二闹三上吊,母亲还是回去了,那一晚,父母交谈到很晚,他们说了什么我没听见,只听见了母亲再哭,但是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哭,我只是在想如果父亲再欺负母亲,我就会冲出去打父亲,不知道是什么力量给了我这样的想法。
      过了没几天,母亲搬回来了,他们又去办了个复婚手续,就这样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安静的过了三年,这一年,父母又开始闹着要离婚,我真的是快崩溃了,一气之下,退了学和一个朋友去了异地打工。那一年我16岁。
     
  • 孙铿(化名)是我的高中同学,他不是一个喜欢花言巧语的人,平时甚至有点腼腆。可和我在一起,他的嘴就变得格外甜。他常对我说:“我第一次看到你,就决心追你了。”但我觉得他比我小,一直对他很冷淡。我的拒绝并没让他灰心,他总是默默地坐在我旁边,陪伴着我。时间长了,我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了。我有什么呢?值得他对我这样好。
      他知道我有考警校的梦想,但因为眼睛近视,这注定是个梦而已。有次,他私下对我说:“只要你能圆梦,我愿意把眼睛换给你。”这让我很感动,我开始和他一起玩,而以前的我对男生总是充满了戒备。
      高考后,他上了大学,我却落榜了。我不得不复读,那段时间他的来信成了我最大的安慰。每当我心烦的时候,我会把他的信在窗台上一封封排开,看到他的信我的心就平静下来了。在他的鼓励下,我也进了大学。
      孙铿又追了我整整三年,但直到大三我还没答应他。我心底有块阴影。我父亲是个相当花心的人,在外边有许多女人,看到母亲默默地忍受了这么多年,我对男性也产生了恐惧。
      其实,父亲对我相当好,姐弟三人中,他最疼的就是我。小时候,每天晚上,他都要到我房间里去看一遍,帮我把被子盖好再去睡。但母亲的痛苦仍让我对男性充满了猜忌。
      孙铿每次想和我亲热时,我都会想到我的父亲,和母亲那双绝望的眼睛。所以我连让孙铿亲一下都不肯。
      孙铿试图让我快乐些,他告诉我音乐可以治疗人的心灵创伤。当孙铿的琴声响起时,我才明白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。悠扬的小提琴声是那么美妙,把我的心带到了天堂。
      但那琴到了我手中却总是不听使唤。孙铿一点都不急,他手把手教着我。当我可以轻松地用小提琴演奏梁祝时,我的心结也基本上解开了。
      到了大三,我终于和孙铿有了一些身体上的接触。我准备等孙铿毕业后,就把自己交给他。
      时间没有因为我们的爱情而停留,转眼间他要毕业了。他开始为工作而烦恼,减少了和我的联系。那年,会计专业的工作不太好找。我想他体贴了我这么久,我虽然不能帮他,但少给他添些麻烦还是能做到的,我没去烦他。他告诉我工作找得很不顺利,之后他的电话日渐减少。再后来,他到了深圳。
      那以后,我们就中断了联系。我们的关系并没让他家人知道,同时女孩子的矜持也让我不好先给他去电话。我偷偷从同学那里打听他的消息,同学告诉我他过得很不如意。听说他小提琴也不拉了,整日为生活奔波。我很想念他,却又不敢和他联系。每天,我都在对他的思念中度过。
      当他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,已经是分别三个月后了。这次,他没有了往日的温度。从他第一句话,我就听出了他的敷衍。该来的总是躲不掉,他嘴里终于吐出了那两个字“分手”。我丢掉了电话,我想强迫自己不流泪,但眼泪早已打湿了我的脸。
      之后,我把自己关在寝室里。明知道他再也不会打来电话,可只要电话铃声一响,我就会神经质地跳起来去接,但每次迎接我的都是失望。我很后悔,如果在他失意的日子里我能鼓励一下他,主动一点,也许就是完全不同的结局了,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。我想忘掉他,可忘不掉。上课时我无精打采,这样的日子过了足足有一个月。终于,我们放假了。
      学校还有作业和考试可以分散一下精力,在家呆着我更加思念孙铿。这时,我的初中同学邓婷(化名)来找我玩。她在一家酒店上班,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,但一见面她就拉住了我的手,亲热地问着我的近况。见她像亲姐姐一样关心我,我就把自己的心事都告诉她了。她说:“这有什么好伤心的,我带你出去玩一下、散散心,你就自然不烦了。”
      邓婷带我出入的场所,以前我只在电视上看到过。她穿梭于各种男人之间,像点家常小菜一样消费着上千元的菜肴,带我来往于各个星级大酒店之间。白天她总在睡觉,到了晚上9点,她就浓妆艳抹一番再出去。我觉得很奇怪,但她告诉我做酒店的都是这样,我也就相信了。轻妙的音乐,迷人的氛围和我那寒酸的日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我感到了震撼,渐渐我觉得那些出入有车的男人很有魅力。邓婷给我介绍了一个叫曾东(化名)的中年男人,四十岁出头,做事游刃有余。
      曾东常常带我一起出去,对我也很体贴,每次吃饭时,邻座向我敬酒,他都会帮我挡住。有时,敬酒的人非要我喝,他便爽快地替我一脖子灌了下去。每次唱歌时,他都会自然地搂着我的肩。和他在一起,我渐渐有了与孙铿在一起的感觉。
      有一次,他带我到一家卡拉OK厅里去。当时,邓婷也在场。他的几个朋友每人带了一个漂亮的女生,看着他们满不在乎地接吻,我的脸忍不住发烧。我想走,邓婷拉住我说:“这很正常。”这时,全场的人都笑了起来,他们说:“曾东,想不到你的女朋友还是个玉女呀!”他也笑了,然后低头吻了我。我没有拒绝,孙铿走后的寂寞和空虚,让我想放纵一下自己。
      那天晚上,他提出和我去开房。我知道自己应该拒绝,可我还是随他去了。我把自己交给了他,尽管我很难受。他问:“你真是处女吗?”我说:“是。”之后,他笑了。他什么防护措施都没用,结束以后,他像个没事人一样走开了。
      之后,我给他打过许多次电话,他都没有接。在我的强烈要求下,他才和我见了几次面,但他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热忱。每次见面,他总会给我一些钱,前后加起来大约给了我三千元钱。我心里
  • 有个商人事业上很成功,但过度的劳累使他才到中年就头发都花白了。
      一天,商人在办公室里闲着没事,就看起国外的成人画报,看着看着,不由春情萌动,当即唤进女秘书,一把将她搂了过去。女秘书早就对老板有那么点意思,而且老板又以加薪为诱,故当即便半推半就,投怀送抱。双方干柴烈火,来不及另行择地,迫不及待地便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干了起来,双方各将对方的私处看了个一清二楚。
      事毕,女秘书意犹未尽,抚摸着老板的头,亲呢地说:”你呀,这里头发白了这么多,可那里小头上的头发却是乌黑乌黑的,嘿,真稀奇!”
      老板“呵呵”一笑,說:“你知道吗,我这大头每天动脑筋,多辛苦,能不白吗?而那边的小头是不必动脑筋呀,从來只知道享受!所以,怎么会白呢?”
  • 第一次    
      我终于发现,相亲绝不是一件省心的差事。你不仅需要面对调查户口般地询问,更可能经受遭到“劳斯莱斯”抛弃和耻笑的痛苦。甚至一辆“东风”都可能给你一个白眼,扯开喇叭留下一团尾气扬长而去。而留给你无尽的苦涩和再次被撕开旧伤的痛楚。
      也许是心不曾死,也许是仅仅出于寂寞,我已经对舅**介绍司空见惯、麻木不仁了。对于第三次相亲,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,完全没有了以往的矜持和忧郁。我们约在金杨的KFC见面。舅妈陪我前往,我无聊地喝着可乐,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们……   
      “来了。”舅妈说。   
      一抬头,看见一个中年妇女陪着一个高大魁梧的女孩走近。  
      于是,寒暄、介绍、沉默、端详……一切按部就班,而那女孩一直保持着沉默。我比较喜欢安静的女孩子,她看来不错。
      然后舅妈和那个妇女心照不宣地走开了。我想,只有我开口说话了,这样才能不至于冷场。
      “你……”
      “我这人是个直肠子,性子比较急,有话喜欢直说。我看你合适,行不行你就给句话。行咱就结婚,不行咱就离婚。” 
      “……”
      第二次
      于是我们就离婚了。上个礼拜是我的第四次相亲。我同事介绍的。我欣然前往。因为是我同事请客。 
      呵呵。这个同事很热心,其实是个好事之徒。当我和她匆匆赶到,发现对方已经到了。
      我们相互端详了一会儿,几乎同时爆发出惊叫:“是侬啊!大头疯!”“哪能介巧啦!老菜皮!”  
      ……
      这是我最快乐的一次相亲,不过结果都是一样的。
      第三次
      那是一个感情的低潮。我很庆幸我已经熬了过来。现在的我,静静地品着浓浓的咖啡,对面坐着的是我的第五次相亲。心如止水,波澜不惊。 
      “能和你坐在这里,我很高兴。”我说。
      “我也是。”她淡淡地答。
      “说说你的故事吧。”
      “想听哪部分呢?”
      “全部的。从你记事起吧。” 
      “我来自一个小镇,上海郊区的一个小镇,小镇很普通,并不繁华……”她开始叙述她的故事,从一个小姑娘开始懂事讲起。她静静地讲,我静静地听。 
      她一直是这样。淡淡的,很淡。
      四周很安静。连风也没有,只有咖啡在袅袅升着热气。收音机里轻轻地传出平克·福洛依德的《午后的爱和茶》,伤感的嗓音伴着哀怨的音乐无尽地缠绕在我们周围。 
      瞬间我觉得这一切是如此熟悉。眼前的一切在模糊和旋转。仿佛她并没有走远,那依旧是她,她正坐在我的对面,静静地诉说着她的故事。耳边是蓝色的音乐。我觉得,那也是这样一个午后…… 
      她的故事依然在继续……不同的是她的脸上多了两滴眼泪。故事很普通。那是她的故事,但她说得很认真。我也是用心在听。一时间我有些感动。 
      我握住她的手,她动了动,并没拿开。“以后,我还想坐在这里听你讲故事,可以吗?”
      她没有说话,只是静静地点点头。 
      看着悲伤的她,我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酸楚。她并不漂亮,很瘦,这使她有些抽泣的肩膀显得更瘦弱。
      “走吧,我介绍我的朋友给你认识!”我想让她高兴起来,我有些后悔让她讲她的过去,打捞起心底的故事,有时是很难的。 
      “好。”
      “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,我保证。”
      “嗯。”她点头。
      老友终于来了,依然是老样子,风风火火。一来他就大呼小叫,跟每个人打招呼,并嘲笑每个人。直到他看到坐在我身边的她,他终于静了下来。遗憾的是,这安静只持续了几秒。
      几秒后,他对我生气地说———
      “大头疯!你太过分了!叫这么难看的小姐!”
  • 你要让我说几遍你才肯承认啊?你暗恋我你就说嘛,你不说我怎么能知道呢?你还说没有,没有暗恋我为什么一天到晚和我形影不离啊,你到实验室,我也去实验室,你到图书馆,我也到图书馆,那天你突然去了计算机房,我找了一天才找到你,是不是有这当子事?
      其实,你暗恋我也没有关系,不告诉我也行,女孩子嘛,脸皮薄,这都可以理解,可是你为什么总是不和我说一句话呢?而且更可气,我都知道你的小名叫小燕子,你爱吃辣椒,喜欢吃油麦菜,喜欢喝白开水,知道你学什么专业,做什么课题,可你暗恋我这么长时间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,光知道我的id叫粪桶。你说气人不气人啊?真TMD的气人,哪里有这样暗恋我的啊!
      其实我心挺好要是知道有人暗恋我了,只要稍微一表示我也就就范了,可是你偏偏不,每次见了我都跟不认识似的,这样叫我怎么就范呢?你就是想让我犯错误也得给我一个腐败的机会啊,是不是?
      要说有缘分,那咱俩可真是有缘,全世界也找不出这样的了,你那天打饭,你打了二两米,后面那个饭桶也打了二两米,那个人就是我啊!
      还有,你那天晾衣服,我刚好从你们宿舍楼下过,水滴脑袋上,先说没有关系的那个家伙,这都是主要的,鸡毛蒜皮的我记不清了,数也数不过来,叫我怎么记啊?是不是?
      暗恋一个人好痛苦好痛苦,这滋味我没有尝过,估计可能就象我现在吃三口米饭就饱,睡十五分钟小觉就够,一脑子琢磨你暗恋我的事情,腮帮子陷下去,眼珠子鼓出来,一说话别人都听不懂,你暗恋我可以,你可千万别这样,我这样那是想体会一下暗恋别人的感觉,不是真的,你要是真这样那还不得出人命啊!到时候你家人找来,还得跟我讨还血债呢。
      昨天我在食堂吃饭,我隔了八个窗口看见你了,我说你要暗恋我就别理我,是不是有心灵感应啊,你真的没有理我,当时我就想麻烦大了,真的暗恋上了。我是一个有良心的热血青年,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真的是很难过,你暗恋我暗恋成这样却不敢对我说,你说吧,我不会拒绝你的,真的,你可要相信我啊!
      今天下午,在图书馆我又见到你了,当然为了不给你的学习工作造成麻烦,所以我及时的躲在了过刊架子的后面不让你看见我,我当时想,如果你暗恋我,那么你就一定要看本杂志,结果你不但看了三本杂志,还借了七本回去,经此两件事情我做出了科学正确的判断,你其实是喜欢我的。
      人说为伊消得人憔悴,衣带渐宽终不悔。为了我真的不值得,你这样一个美女,这样一个才女,为什么一定要暗恋我呢?我有什么好的,名字烂工作烂,就是身体比较好,经受的起打击。所以你千万别暗恋我了,你要在暗恋我啊,我可就要犯错误了。所以我想说,如果你暗恋我请你告诉我,如果你暗恋我就快点告诉我,省得你自己一个人承受这样多的苦难,最后我想说:暗恋我的人,求求你能不能分给我一点爱?让我也暗恋暗恋你。
      再次最后,明天你还去不去图书馆了?要去先告诉我一声,可别又让我找一天啊!
      求求你告诉我,也求求你别暗恋我了
  • 岁月如梭,转眼间,我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。望着镜中的自己,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庞,那头乌黑的长发,那柔滑的酥臂,都曾是你手指逗留的地方。但明天,那将属于另一个男人,我不爱的男人。
      问自己,爱你吗?爱!非常的爱!那种刻骨铭心肝肠寸断,值得我用一生去回味,毕竟,一切都已经过去,明天我将微笑着面对伤疤。
      时间真的能让一切重生,7年的感情瞬间即失,两个相爱的人从此就要行同陌路,为什么会这样?难道真的是我们相遇的太早吗?回想着7年之间的点滴,一切都变的那样真实,开心也好,争吵也罢,都是因为爱。你仿佛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,总是毫无戒心的憧憬着你和我所谓的未来。喜欢看你笑,喜欢拉着你的手奔跑在细雨中,喜欢和你在相机前摆弄着各种怪异的姿势,喜欢在你面前做最真实的自己,喜欢和你吃路边摊,喜欢和你缠绵,哪怕只有一分钟,我也要留在你身边。你就是我的全部,为了你,我迷失了自己,就像一只折了羽翅的蜻蜓,在生存的盘旋中,把自己撞的遍体鳞伤,这一切,只因为我习惯了你给我的生活空间。这7年中,因为读书,我们长时间的分隔两地,我原本以为我们的爱情保鲜期会因此延长,当我真正爱上你,依恋你的时候,你却退缩了,是因为彼此习惯,没有新鲜感了吗?我同你争吵、发脾气,只是想让你多关心我一点,难道这也错了吗?你虽说过会珍惜我,但却不得法。珍惜,只有失去之后才会懂得。
      当时有人问自己,面包和爱情,你会选择哪一样?我选择了爱情,还大言不讳的谴责那些选择面包的人,说他们没有经历过爱情,怎么会知道其中的滋味。他们总是笑笑,从不予以反驳,说我以后会明白的。
      也许是你和我都还青涩的缘故吧,梦想着自己就是某个童话故事中的王子与公主,生活在玻璃樽中,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扰,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。相爱是美妙的,热恋中的我们把爱情看的过重,当毕业、就业接踵而至,工作面面碰壁,压力、打击把童话玻璃樽彻底击碎,我们那自认为完美的爱情也出现了裂痕.瞬间的长大,让我们不得不从新审视当初的梦想。我表现出了极度的不适应,但这个社会太现实,不给我们丝毫的余地,只能靠自己去争取。于是对未来,我们各自都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,冲突争吵就成了家常便饭。争吵—和好—再争吵—再和好,反反复复。直到有一天,都感觉累了,便说好学会容忍,于是争吵少了,交流和沟通也少了。当无话可说也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,我们都认为,爱情已经成为彼此的一种负担,想脱开缰绳自由呼吸,但只因为彼此的一种习惯和依恋,很难把分手说出口罢了。
      时间一点一点的溜走,7年就这样过去了,说不清楚爱是不爱。
      在家人的催促下,我答应了一个爱慕者的求婚,看着那个可怜男人欣喜若狂的样子,我却一点做新娘的快乐都没有。有天,我告诉他:我不爱你!看着他那无辜的眼睛里强忍的泪花,我心里有一丝不忍。他顿了顿说:你不爱我没关系,只要我爱你就够了,我会让你幸福的。莫名的感动。
      一直不敢对你说我要和另一个男人结婚的事,直到有一天,我把一张请柬送到你手里,假装轻松的告诉你:我要结婚了,那天记得过来玩啊。你怔了下,马上说:我一定去!
      这就是7年的感情的结局。我多希望你在看到请柬时,对我说:别嫁给他,我会娶你。哪怕只是吵我几句,我都会推掉结婚,不顾一切的回到你身边。可你没有,没有给我一丝承诺,让我失望至及。难道你忘记了,一个女人最需要的是安全感,可你一直给我一种飘忽不定的感觉,我不想像一艘行驶在狂风里的小渔船一样,整日没有方向。我怕,真的好怕。
      7年,弹指一挥间,爱的越深,伤的越狠。明天我就要彻底的把你忘记,好好的爱护自己,和那个知道怎样珍惜我的男人。这时,我想起了朋友的一句话:找个自己爱的恋爱,找个爱自己的结婚。
      一生中,真正的爱过一次足以。只能怪我们有缘无分,相遇的太早。
      当我们再度相视微笑,成熟的心有一点苍老。许多的伤痛都已经忘掉,记忆里剩下的全是美好。你我都找到新的依靠,过去对错已不再重要。其实我们都清楚地知道,心里还有个划不完的句号。只怪你和我相爱得太早,对于幸福又了解的太少。于是自私让爱变成煎熬,付出了所有却让彼此想逃跑。上天让我们相遇得太早,对于缘分却又给得太少,才让我们只能陷在回忆中懊恼.
  • 闲得无聊,在网上乱窜,发现了一则爱情协议书。是曾经红极一时的某甜星与某公子签订的情色游戏合同。合同制订得颇为周详,从每周见面次数到亲吻拥抱时间、态度都有具体要求,外加一连串的“务必”和“禁止”。某甜星的这段交易家喻户晓,但游戏合同却未必确凿,多半是好事者的杜撰。不过,如果撇开伦理道德价值观,单纯从技术性操作的角度来看,我倒觉得这不失为一种科学的爱情,由于有刚性的约束,既可以保证爱情的质量,而且还可持续性发展,不啻是给爱情买了一份保险。
      这话也许不耐听。爱情讲的是纯真浪漫,轰轰烈烈,好聚好散,用合同章程来束缚爱情,还有什么情趣和刺激可言?给爱情买保险,完全是在亵渎爱情的圣洁和诚信,太不吉利了。其实不然。比如人寿保险,难道买保险的人就是希望自己死于非命?不过是将人生的风险规避到最小值而已。给爱情签一份合同,可以使自己受到最小的伤害。
      当然,现在的中青年人抗挫能力都很强,尤其是在爱情面前,很少有人缺钙。那种因失恋就沦为花痴者已鲜有所闻。大家都坚信天涯何处无芳草,歌城酒吧随便找。在这个崇尚嬉皮无厘头的时代,面对爱情也不再毕躬毕敬,可谓来时嘻嘻哈哈,去时潇潇洒洒。爱情,不再令人肃然起敬。正因为如此,我们更应该还爱情以崇高、神圣和尊严。
      也许正因为公认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吧,人们对婚姻反倒敬重得多。古时的国人谈婚论嫁必遵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,以表慎重其事;老外们向女子求婚必卑躬屈膝,以表真心实意。结婚时,国人必一拜天地,求得乾坤的认同和见证;老外则必进教堂向主起誓,并互赠戒指作信物表心迹。虽然有天地日月为鉴,婚姻还是天天都在土崩瓦解。不过,垮了的婚姻很快又能修葺一新,甚至更加熠熠生辉。爱情呢,则如凋谢的玫瑰,最多只是暗香浮动。
      如果爱情也能像婚姻一样得以公证,也有诸如合同似的协议书,肯定会精彩得多,也保险得多。比如,敢带着恋人招摇过市,或者有勇气相互登门拜访未来的公公婆婆泰山岳母,那么这样的爱情绝对不会突然死亡。反之,就有风险了,要么是他(她)脚踏三只船,要么就是属红杏出墙或偷吃青苗。当然,这只是最初级的爱情公证,却也能让相恋的人享受到更多的阳光、空气和回头率。
      但是,为什么人们都只在乎婚姻公证,热衷于婚前财产公证,却对爱情公证毫无兴趣呢?也许,是人们可以天天享受爱情,就像天天可以享受到打折的商品一样。遗憾的是,爱情不是商品,而且货真价实的爱情从不打折。

      
  • 2006-05-24

    手机上的爱 - [情感密语]

    和她是大学的同学。四年,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。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,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。他是个高大的男孩,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。和所有的男孩一样,他粗心,会丢三落四;爱打篮球、爱睡懒觉、爱抱着吉他唱歌、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。而她,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,她爱做梦、爱幻想、爱看男生打篮球,爱远远的有些羞涩的给他们加油。
     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。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。但点头以后,她就会心跳,就会脸红。怎么了?她在心里问自己,我……喜欢他吗?她摇摇头,不承认自己的感情。她小心的封闭着自己的感情,小心的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。而他,丝毫也没有注意到。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。是的,高高的他,不会注意平凡的她。
     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。那年的散伙饭,大家都像疯了一样。拼命的喝酒,拼命的唱歌。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,也有那么多的麻烦。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,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。他不停的和朋友们喝酒,为自己枯萎的恋情。她一个人,在一个角落,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 杯酒。她从不喝酒的,但这一次,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。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,她走向了他。“祝你前途无量”。她说的有点急促,她的心一直在跳。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,端起酒杯就喝。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。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,全乱了,世界全乱了。“是我的公主吗?”他醉了,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。而她,眼泪倾泄而出,为了这错误的拥抱。
      是的,是错的就是错的。大家很快就毕业了。这个热烈的拥抱,却留在了她的心里。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,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。有这个就足够了,她静静的想。王子,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。
      尽管在一个城市,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。他在IT界工作,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。一年以后了,大家聚会。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,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。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。他忿忿的说资本主义剥削人,自己只是迟到一天,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’S 的消费。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,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,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 CALL才行。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:让我叫你吧。他也惊异。她笑笑,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。他释然了,好,谢谢。
      就这样,早上七点,他的手机就准时的响起。开始,她只是简单的说:早上好,起床吧。就这样,从夏天,到春天。他们的MORNING 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,从半分钟到十分钟。谈谈工作,谈谈天气。他总是谢她。而她刻意的躲开了。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。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,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。但她真的不认真吗?每天,六点四十她就会醒。再困她也不会睡着。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,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。
      又一年过去了。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。而他和她,凭着MORNING CALL,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!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,除了这个时间,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。可能,新年时,有了一张贺卡?他想请她吃饭,她拒绝了。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,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。而她更加清楚,他不是自己的。就这样, 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。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。 她病了。老是头痛。有一次她晕倒了,才知道,她得了脑瘤。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。她在医院里。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。每天,用自己的手机,拨通他的手机。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,她就安心了。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,她也知道,这样的日子不多了。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,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。
     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。她开始昏迷,她离死亡越来越近。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,她请求医生,在每天的清晨,给她用这种药。医生答应了,对一个垂死的人,没有什么不能答应。她依然打他的手机,用最快乐的声音,编制最可信的谎话。他好粗心,他什么都没有发觉。
      他在IT界越做越好,人气渐旺。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。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。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,他爱迟到;只有他的同学知道,他是个懒鬼。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,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!他会逢场作戏,但没有真心。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,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,已经让他习惯。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 CALL,但他没说,每天早上,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。他会问自己:我爱她吗?会娶她吗?不,他摇摇头,她实在太平凡了,没有 一丝的眩目,我不要……但他也知道,他习惯了她,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。可能,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,他这样安慰自己。可是,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。因为,因为,因为她必须走了。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。她开始失约,开始没有MORNING CALL.他有些奇怪,但并没有追问,女孩,该有自己的生活。他有时还偷偷笑笑: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。男孩,都这么粗心吗?
      她的状况更差了。她在死亡的边缘。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。大量的同学,来医院看她。他,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。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。不是好好的吗?不是经常打MORNING
  • 他不知道今夜和以往的夜有什么不同。他只知道为了见到分离了几个月的她,他开了10个多小时的车,来到这个海边城市,接来这里旅游的她。
      站在台阶上,她的白裙在风里轻轻的飘着,是秋天了,风来时有点寒。
      她知道过了今夜是适合说再见的夜晚,从海那边过到这里的渡轮上,她和他一直在发着短信。那时他在海的这边等她。他开了10多个小时的汽车过来,就为着接她,然后过了今夜送她回离这里几百公里的城市她的家。再一个人独自开着车回到几百公里外他的城市他的家。
      最初的相识是因为开会,全省一个系统的会议。他们是第一次见,以前也互不相识。第一天凑巧坐在一起,她坐在里面,他坐在靠走道的位子。两个人的视线碰到一处时就互相的笑笑。她身上的香味不时扑入他的鼻中,很好闻。人说:闻香识女人。带着这般香味的女人想必是不俗的吧。
      会议中间休息,他去给自己的茶续水,见她杯子空了,就顺便把她的杯子加满。
      她从洗手间回来,他正把杯子轻放在她桌前。她对他笑了,他看到她高直的鼻尖微微的向上翘,这显得她有些俏皮。
      会议结束后,安排了几天的旅游。
      由于在一起坐了三天,两个人要比其他人熟悉些。所以在大巴上、缆车里、饭桌上,他们自然的坐在一起。慢慢的话也多起来。
      他知道她已婚。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老板,有个儿子,刚上幼儿园。
      她知道他比自己大六岁,是公司经理,妻子是银行职员,有一个乖巧听话的女儿。
      当旅程结束各自要分手时,他心里竟有些不舍起来。
      坐在回家的火车上,他看着手机上守兰那个名字,犹豫了几秒钟终于还是发了一条短信:和你一起很愉快。
      她的信息回得很快,也很短,就两个字:一样。
      他们的短信慢慢开始多起来,她喜欢上网,他白天就在办公室里和她在网上说话。她的机敏、她的聪颖、她的幽默给他沉闷的生活带来缕缕阳光、阵阵清风。他越来越喜欢流连在办公室,家里的琐事、妻子的唠叨早令他疲惫不已。而她象兰般的慧质柔和了他多年来武装得坚硬的心。
      他从来都以为自己是不会动心的男人。他事业一直都还不错,加之人生得高大帅气,从上大学起就有不少女孩子对他明着暗着的示好。
      可他总是装作不懂。婉拒着那些爱意。他怕那些情会弄得双方两败俱伤,而且那些女人都让他没有愿意沉沦下午的欲望。
      守兰和那些女人不一样,守兰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感觉。在网上他和他说着自己的工作生活,她理解他,倾听他。不多的一些字里,透出浓浓的关切。
      他在一个周末自己开着车到她的城市看她。她还是和半年前一样的散着发,白净的脸上只淡淡的抹了一点口红。淡雅简单的装束却依然让她格外的亮丽。在咖啡馆里,在柔柔的音乐里,看着窗外的紫荆花,他们谈了一下午。
      后来,他每隔了一段时间就开车到她的城市来看她。有时是因为记着了她网上说的要去看看某地的风景,他便从他的城市开着车过来带着她去更远的地方看山看水。听着她在身旁不时赞叹着惊叹着那山那水的美丽,他觉得好满足。
      第一次抱她是在酒店的房间里,他没有想到看起来苗条的她其实很丰满。他辗转的吻着她的唇,象饥渴很久的旅人终于寻到一汪泉水般,贪婪的要把她吞进肚里才罢休。
      当他进入她时,他感到从未有过的温暖和紧窒。那种包容令他从身体颤抖到心灵。他亢奋着、撞击着、吮吸着,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比他经过的要好都比他想像的要美。这样的女人啊,他心里叹道。于是更紧的抱住她,压着她,几乎要她揉进自己的怀里。
      她常问他:你爱我几分。开始他说:爱你三分。她就怨怪道:才爱三分啊,他说:是啊,爱家人4分,工作3分。剩下两分是你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她再问时,他说:爱你4分,再过一阵子,变成了5分,当他说爱她6分时,她不敢再问下去了。
      他们有了肉体的交融后,他对她的爱意愈来愈多,愈来愈深。深得到了他想挣脱出原来的一些东西,更想把她的所有悉数的收拢到自己身边。当他说要她给他织毛衣时,她知道自己的担心不是多余的了。她说:干吗要我织啊?不是有人给你织吗?
      他说:我想穿你亲手织的毛衣,那样就能时时感受到你给的温暖。那时她听完在电话这边笑着说:温暖有人给你送嘛,我给你送快乐就好了。
      笑过之后,听到他那边的一声叹息,象耳语般那样的呢喃着:温暖我要,快乐我也要。
      可是,温暖她真的给不起。
      她喜欢自己的家。那个她用心经营着的家。她喜欢客厅那镂花的白色纱帘,厚厚俨俨的低垂着,有风来时它又会轻轻扬起。多少个日子里她躲在其后看着骄阳烤晒着大地,狂风暴雨肆虐着万物,安享这一偶方寸之地给她的惬意和舒适。
      她喜欢阳台的窗外吊着的铜质风铃,每当它“叮铃、叮铃、叮铃”的清脆响着时,她的心会轻松下来安静下来,听着它的声响自己闲适从容的整理着屋子收拾什物。
      她还喜欢儿子那天真的笑容,胖胖的小手,圆圆的小脸。夜里搂着他那软软小小的身躯,听着他奶声奶气的唤她:妈妈,她的心被那种声音那种孩童才有的奶香味浸泡得软软的,恨不能变作儿子身上的另一层皮肤牢牢的粘住他、紧紧的护卫他、不让他受一
  • 过去,在生产力中心推动企业文化工作时,我就深深了解到,我们正在从事的是一个人格(personal character)重塑的艰难工程,因为,企业文化的建立始于人,所以必须由人性根源来着手改革,唯有「根」不受腐化,才得建立出优良的企业文化,亦即组织文化。

      同样地,社会是由众多「人」所组成,若要将目前充斥于社会的种种歪风、乱象拔除,就必须先从「人」来导正,乱源才得以遏制;倘若,人心不做净化、人性不予以教化,那么,今天无论工业、科技发展几何,都称不上是一个成熟的社会,相信,即便是步入先进国家之林,也将为各国所贻笑大方!

      然成熟社会该如何建立?我认为,应由重塑组织文化做起,因为,人是最容易受组织文化所影响的。过去,我们以「家庭」为单位来影响个人,而现在,是以「组织」为单位,用组织文化来影响、带动每一成员的正面发展,一旦个体都趋于成熟稳健,社会风气自然回归和谐、安详。至于成熟人格该如何塑造?我姑且将之划分为成熟人格四部曲,提供大家从以下四个方向来做思维、检讨:

    成熟人格第一步:尊重、自省

      什么叫做「尊重」?事实上,一个人受到尊重与否,应该是出于自身的感受,而非来自于他人加诸于己的影响,如果因为别人不尊重我们、看不起我们,就放弃自己的立场采信他人,丧失对于自我自尊的维护,我认为,那其实是自己看不起自己、自己不尊敬自己,是自己默许他人践踏你的自尊而已。

      过去,印度圣雄甘地曾说过一句名言:「没有人能将你的自尊拿走,除非是你自己交出来。」(They can not take away yourself respect if we do not give it to them.);美国总统罗斯福也说过:「除非你同意,否则没有人可以伤害你。」(No one can hurt you without your consent.)

      所以,当别人不尊重我们、看不起我们的时候,并不需要即刻反驳或认同,应该先检讨自己:为什么让人家看不起?为什么不受别人尊重?能够懂得自省,如古代曾子拥有「吾日三省吾身」的美德,自然能在不断反省下,不断的提升、进步,这个道理,同样适用于现在。

    成熟人格第二步:体悟

      如果我们能懂得反省自己,必能成功跨越出成熟人格的第一步,但是在自省的过程中,如果发现是自己的问题造成对方的不尊重,就必须设法自我改变,否则就是自省功夫做的不够彻底;又如果当别人指责自己,但经过反省后发现,问题不是出于自己而在于他人,那自然就毋需在意,用不着放置心上。

      想想,若真是自己的问题,是否该感谢对方给自己一个改正的机会呢?若自己并没有不对的地方,那又何须在意别人对你的侮辱呢?一旦想通了,心境自然如释重负,这就所谓的「悟」(Paradigm Shift),亦即愿意将想法改变,同时改变思考问题的角度,看事情的方向不一样了,自得体悟。

    成熟人格第三步:勇于赞美、认错

      能够懂得欣赏别人优点,就像是选择一幅赏心悦目的画观赏一般,心灵自然舒坦、愉悦;相反的,如果专挑别人的缺点来看,心理自然忿忿不平,又何来快乐之有?所以,与其「责难」别人,倒不如「赞美」别人,可惜的是,大多数人都很难将「嫉妒」的情绪抽离,故习于批评而吝于赞美,或是表面上虽然赞美别人,事实上内心却不服气。

      一个能够公开赞赏别人优点、公开承认自己错误的人,我认为是真正的勇者,但前者往往较后者来的不易达成:一个乐于肯定别人的人,是掌握住人性根源,不但促使人与人之间距离缩短,同时,更将彼此隔阂消弭;而愿意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,则是另一种形式的尊重人性,肯认错就能将错误的包袱丢弃,一切重新开始。

    成熟人格第四步:感恩

      我们常说:「忍是一种美德」、「忍一时风平浪静」,但我个人并不认同。事实上,「忍」是一种人性的压抑,忍久了终会伤人或伤己,「忍一时」虽然看似风平浪静,实则为暗涛汹涌的假象。

      如果我们将「忍」字拆开来看,就是一个「刃」和「心」,将刀放在心口上,那岂不痛苦?我认为,如果能将「忍」转换为「恕」的心态,那自然就不同了。「恕」字是由「如」和「心」组成,「如心」也就是「将心比心」,能够站在对方立场替他人设想,自然能获得宽容和接受。

      「忍」往往会衍生出「恨」意来,若人人皆心中有「恨」,良善的心势必受恨意所蒙蔽,又如何以「爱」来相互对待?没有「爱」的社会,将是何等冷漠、何等残酷?但假如是「恕」,必能以宽容来处事,同时怀有感恩的心,而「感恩」正是「同理心」(Empathy)的发挥。曾经有句话说:「天地万物真正的和谐,来自于相互感谢,而非相互容忍。」倘若,每个人皆心中有「爱」、怀以感恩的心,这社会将达到真正的和谐。

      相信,当人人皆有以上成熟人格的思维,并蜕变为一成熟个体时,这社会必定是个充满「爱」的社会,届时,必能进入无私、无我,「世界大同、天下为公」的新境界!(卢文情整理020129/本文与「胜利之光」杂志同步刊出)
  • 人的心理有一大部分是自己也不了解的,这一部分叫做潜意识。人的潜意识用象征来表达自己,它把心理的感受变成一些神秘的故事,会创作一些神秘的小说、传说、神话。如果你不懂得象征的语言,你会觉得这些故事很离奇,你不知道这些故事是在说什么。它就像梦,你在做这个梦,但是你自己不知道它的意思是什么。如果你懂得潜意识,你就会洞悉这些秘密──梦的秘密,神话、传说和神秘故事的秘密。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感叹地说,当你懂得了如何分析潜意识的表现,你太容易知道你的内心秘密了,以至于自己会感到自己聪明得像所罗门王。

      的确如此,不如我们试着分析两个故事。

      有一位外国作家,写了一个神秘的故事,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:

      主人公是一个水手的儿子。在他很小的时候,他第一次随大人上船去玩。

      他伏在甲板上看海,忽然他看见在船后有一条很大的大鱼。他指给别人看那一条大鱼。但是没有人看见这条鱼。

      大家想起来一个传说,说海里有一种怪物形状像鱼,一般人看不见。如果一个人能看见它,这就是不祥的,这个人将因它而死。

      从此这个人不敢再到海上,不敢再乘船。

      但他经常走过海边,每次他走到海边,都能看见这条鱼在海里出现。有时他走在桥上,就看见这条鱼游向桥下。他渐渐习惯了看到这条鱼,但是他从不敢接近这条鱼。就这样他生活了一生。

      在他很年老,面临死亡的时候,他终于忍不住了,决定到鱼那里去,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。他坐上一条小船,划向海里的大鱼。

      他问大鱼:“你一直跟着我,到底想干什么?”大鱼回答:“我想送给你珍宝。”他看到大量的珍宝。

      他说:“晚了,我已经要死了。”

      第二天,人们发现他死在海上。

      在我小的时候,我读到这个故事,被深深地触动了。但是我当时完全不知道这个故事象征什么,我觉得它象征着什么东西,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。对当时的我,这个故事就像一个梦一样不可理解。

      在我学心理学后,我知道像这种让人感到神秘的小说,都是作家的较深层的潜意识的产物,我可以用象征的分析方法来解释。故事中的每个意象都象征着另一个东西。

      他看见在船后有一条很大的大鱼,他指给别人看那一条大鱼。但是没有人看得见这条鱼。

      在中国古代,也有类似的说法:“察见渊鱼者不祥。”在这里的海是潜意识的象征,海像潜意识一样,浩瀚无边又深不可测,隐藏着无数的奥秘。大鱼就是大海的奥秘,是潜意识中的精神的象征,直觉的象征。

      有些人和一般人不同,他们更容易见到自己潜意识中的内容。天才的艺术家就是这样一种人。

      如果一个人进入了自己的潜意识,他就注定了不能过一般人的生活。进入潜意识中是有危险的。如果你的潜意识里存在着心理矛盾,你无力解决这样的矛盾,又贸然介入太深,你的心理平衡就会受到威胁。精神疾病患者实际上就是进入了潜意识。精神病人会听到我们听不到的声音,看到我们看不到的种种人物鬼怪。而他们把这当成真的存在,不知道这只是一种象征形象而已。精神病人就是“醒着做梦而又把梦当成真的人”。天才的艺术家也是可以进入潜意识的人,正是在潜意识中他们才获得了那么多新奇的想像。所以天才艺术家很像精神病人,他们和精神病人的区别在于:精神病人已经完全不会和一般人沟通了,艺术家还会;精神病人在潜意识的世界里充满了恐惧等,天才艺术家在潜意识世界如鱼得水。

      那个孩子看到别人看不见的鱼,就让大家担心他将因它而死。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,他也可能成了精神病人,也可能成了艺术家,即使成了艺术家,他也可能像许多艺术家一样饥寒交迫,像梵高一样几乎饿死。

      于是,他不敢再到海上,不敢再乘船。

      “但他经常走到海边,……就这样他生活了一生。”这也许代表他从此找了一个一般工作,像一般人一样生活,但是他经常走过海边,经常体验到潜意识和艺术的冲动,也许还玩票似地玩过艺术,但他不敢让自己投入大海。

      在他很年老,面临死亡的时候,他终于忍不住了,决定到鱼那里去,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。没有人能永远逃避自己,既然他天生就可以看到潜意识,他总有一天会忍不住去探索它。

      他问大鱼:“你一直跟着我,到底想干什么?”

      大鱼回答:“我想送给你珍宝。”

      他看到大量的珍宝。

      他说:“晚了,我已经要死了。”

      在我们的潜意识里,固然有危险,更有无尽的珍宝。如果那个人早进入它,他也许已经是艺术大师了,而且他的心灵一定会更丰富了。

      重现本身面目

      有一个根据云南民间传说拍摄的电影《兰陵王》,我没有看过,只是听别人讲了讲情节,而这个故事却这么深地打动了我。过了这么久,我还是忍不住要为它写下一点什么。

      兰陵王的传说是这样的:兰陵王本是部落中一个勇敢善良的少年。他相貌很俊美,不幸的是他的相貌却成了他的障碍。在战争中,敌人轻视他。尽管他很勇敢,但还是没有威势,他失败了。苦恼的他想寻找一个新的面目,他找到了,那是用神木刻成的狰狞的面具,他戴上了这面具,成
  • 有一个星期天,一个贫穷的农夫正要出门的时候在门口碰到他孩提时代的朋友,那个朋友正要来看他。

      农夫说:“欢迎!这么多年了,你都到哪里呢?请进屋,我已经答应要去看一些朋友,想跟他们延期也很困难 ,所以请你先在我家休息,我大概一个小时以后就回来,我会很快回来,然后我们就可以促膝长谈。”

      他的朋友说:“喔!不要,我跟你一起去不是更好吗?是我的衣服很脏,如果你能借给我一些干净的衣服,我换好衣服之后就跟你去。”

      前些时候,国王给了农夫一些贵重的衣服,农夫将那些衣服藏起来,要等到比较盛大的场合才穿。这时,农夫很高兴地把那些衣服拿出来给朋友穿。

      他的朋友穿上这些珍贵的衣服、头巾、腰巾和那双漂亮的鞋子,他看起来就好像国王一样。望着他的朋友,农夫觉得有点嫉妒,比较之下,他看起来好像是一个仆人。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做错了,把最好的衣服拿出来。他开始觉得自卑,他想,现在每一个人一定都会看他的朋友,而他却像一个陪侍,像一个仆人。

      他试着将自己想成是他的好朋友,也想成是一个胸怀宽广的人,他下定决心只要想高贵的事情,“毕竟一件好的外套或一条昂贵的头巾又算得了什么呢?”但他越是用理智去告诉自己,那件外套和头巾就越占据他的头脑。

      他们两人走在一起,行人只看他的朋友,而没有注意到他。他开始觉得沮丧,他表面上跟他的朋友聊天,但内心里所想的无他,只有那件衣服和头巾!

      他们到达了所要拜访的朋友家,他介绍他的朋友说:“ 这是我的朋友,孩提时代的朋友,他是一个很可爱的人。” 突然间他迸出一句话说:“他穿的衣服是我的。”

      他的朋友吓了一跳,主人也吓了一跳,他自己也意识到这句话不该说,但是已经太晚了,他懊悔他的失言,内心暗自责备。 走出那个朋友家的时候,他向他的朋友道歉。 他的朋友说:“我楞住了,你怎么可以说出这样的话?”

      农夫说:“对不起,我的舌头不听话,我错了。”

      但舌头是从来不撒谎的,如果有什么东西在一个人的头脑里,话就会脱口而出,舌头从来不会犯错。他说:“请原谅我,那句话是怎么讲出来的我自己也搞不清楚。”但是其实他知道的很清楚,那个思想是由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的。

      他们又出发到另外一个朋友家去,现在他下定决心不要说那些衣服是他的,他已经封住了他的头脑。当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,他已经做了最后的决定,决定不要说那些衣服是他的。

      那个可怜虫不知道说当他不说的决心下的越重,他的内心就越会感觉到那些衣服是他的,而且,这种坚定的决心是在什么时候下的呢?当一个人下了一个坚定的决心,比方说像戒欲的发誓,那只是表示他对性的兴趣正在从内部强而有力地冲击着他。如果一个人下决心从今天起要少吃一点或断食,那只是暗示他深深地带者想多吃的欲望,像这样的努力不可避免地一定会造成内在的冲突,我们的弱点是怎样,我们就是怎样,但是我们决定要控制它们,我们决心要跟那些弱点抵抗,如此以来,这就很自然地变成了潜意识冲突的来源。

      因此,处于内在冲突的状态下,我们这个农夫进入了朋友的家,他小心翼翼地开始说:“他是我的朋友。”但是他意识到没有人在注意他,每一个人都以敬畏的眼光看着他的朋友和他朋友的衣服。突然间有一个强烈的念头在他的脑海中升起:“那是我的衣服!我的头巾!”但是他再度提醒自己不要谈关于衣服的事,他已经下定决心。“不论贫富,每一个人都有某种衣服,不是这种,就是那种,那是不重要的 。”他对自己解释,但是衣服就像钟摆一样,在他的眼睛前面来来回回地摆荡着。

      他重新再介绍:“他是我的朋友,一个孩提时代的朋友 ,是一位很棒的绅士。至于那些衣服?那是他的,不是我的 。”

      那些人都感到惊讶,他们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介绍:“那些衣服是他的,不是我的。”

      等到他们离去之后,他再度向他的朋友致十二万分的歉意,他承认这是一项重大的失言,现在他对于什么要做什么不要做感到很混乱。他说:“衣服以前从来没有像这样抓着我!老天爷啊!我到底怎么了?”

      他到底怎么了?这个可怜的农夫不知道他对他自己所用的伎俩即使由一个神来尝试,衣服也同样会抓住他!

      他的朋友十分气愤地说他不愿意再跟他继续走了,农夫抓住他的手说:“请你不要这样,请你不要以这么坏的态度来对待朋友,我会感到终生遗憾的,我发誓不再提有关衣服的事,用我全部的心,我对神发誓,将不再提起有关衣服的事。”

      接下来他们进入了第三个朋友的家,农夫很严格地克制住他自己。克制的人是很危险的,因为有一座活火山存在与他们内心之中,外表上他们是僵硬的,充满了克制,但是那些想放开来的冲动却被紧紧地控制在他们里面。

      请记住,任何强迫性的东西既不能持续,也不能完整,因为有着强大的压力,有时候你必须放松,有时候你必须休息,你能将拳头握紧多久呢?二十四小时吗?你握的越紧就越容易疲劳,也就越想快些将它放开。你越是努力去做,越是用力,就越快疲劳,你的手可以一直张开着,但是它不能一直
  • 夏天的时候,我常到缅因州一带去钓鱼。我个人很喜欢吃鲜奶油草莓,但是,因为某种奇怪的理由,我发现鱼只爱吃虫,所以,当我钓鱼的时候,我想的不是自己要吃什么,而是鱼儿要吃什么。我没有用鲜奶油草莓当诱饵,而是用虫和蚱蜢,然后我便可以向鱼儿说:“你们要不要尝尝看?”

    想要他人为你做些什么,何不也用同样的办法呢?